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
联系人:林婷婷(董事长)
手机:13801416698
电话:0515-85488869
传真:0515-85488789
邮箱:1396831887@qq.com
地址:江苏省东台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(头灶镇)
详细介绍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
||||||||
使用技术要求: (1) 于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(防治水稻穗颈瘟建议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),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。 (2)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(3)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 |
||||||||
产品性能: 本品由三环唑与己唑醇复配而成,其中三环唑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胞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孢子的产生,是防治稻瘟病的基础药剂。与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己唑醇复配能够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。 |
||||||||
注意事项: 1.该产品主要有效成分三环唑属保护性杀菌剂,防治稻穗茎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。 2.本品为三唑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3.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用。 4.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袖衣和长裤、戴防护手套和口罩等防护衣物;使用中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。 5.本品对鱼类、水溞、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地下水、饮用水源附近禁用。严禁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禁止将残液倒入湖泊、河流或池塘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、桑园及其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。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。 6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。用过的容器或空包装应妥善处置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||||||||
中毒急救措施: 中毒症状: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,尚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。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 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及时请医生诊治。 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,若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要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 误食:严禁引吐,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,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,对症治疗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。 |
|||||||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1.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严防潮湿和日晒; 2.远离火源与热源; 3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; 4.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